5月28日,國土資源部正計划上報《不動產登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給國務院,不動產信息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將與官員財產申報信息等系統並軌,官員瞞報登記資產信息將被“剎車”,“依法以人查房”已被寫進《不動產登記條例》第6章第72條,全國實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互通互享更是“板上釘釘”。
  這個《條例》不僅令官員財產申報信息系統確切化,更與婚姻登記信息等系統“並軌”和“共享”,這將對現存官員財產制度、婚姻制度等產生重要影響。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嚴金明表示:“不動產登記的實質功能是保護所有人的物權,直接功能是為推出房地產稅做鋪墊,間接功能是反腐等。”
  5月28日,記者拿到最新修改的《不動產登記條例》,總共8章84條,這8章的具體內容是:不動產登記權利、登記程序、登記審核、登記類型、登記材料的保護和利用、法律責任、附錄。其中最敏感的“以人查房”問題在《不動產登記條例》中的第6章第72條得以體現,第72條的主旨是秉承“依法查詢”的原則對社會職能服務部門開放查詢服務系統,同時有限制地放開個人“以人查房”查詢服務系統。
  具體內容如下:“國家實行不動產登記依法查詢制度。權利人、利害關係人以及取得權利人同意的單位和個人可以申請查詢、複製登記信息。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紀檢監督機關等有權查詢與調查、處理案件有關的登記資料,不動產登記查詢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國土資源部門起草。”
  這樣的情況不僅僅在官員財產申報呈現,更會在民生問題上面“亮相”。比如男女雙方在民政局登記結婚前只要經過雙方認可,輸入權屬人姓名和身份證信息,就可查詢其聯網城市內所有同一權屬人名下的不動產產權變動情況、交易情況和有關價格數據等,若有“偽富豪”騙婚則立馬“原形畢露”。
  經濟觀察報  (原標題:不動產登記條例允許依法“以人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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